(莎阿南3日讯)电召车公司的佣金比例应根据本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以确保行业生态的可持续性,同时不损害司机的福利及企业的韧性。
马来西亚Grab司机协会(GDMA)主席莫哈末阿兹里接受《雪兰莪媒体》访问时指出,考虑到人口、市场结构以及运营公司数量的差异,印尼提出的电召车低佣金率模式目前尚不适用于大马。
他解释,佣金率过低可能会影响公司的长期运营,进而影响数十万依赖该平台谋生的司机。
“与目前平均约15%至18%的佣金率相比,13%至15%的佣金率更为实际,能够确保更合理的收费结构,并在公司利润和司机收入之间取得平衡。”
“以我作为大马Grab司机的看法,目前公司的平均佣金大约在15%至18%之间。如果在印尼,我们需要考虑人口和市场结构,印尼约有2亿4000万人口,但主要电召车公司只有几家。”
他指出,在大马约有3300万人口,却有约35家电召车公司,因此竞争更激烈,利润空间也更小。
“在印尼,业务集中在特定地区运作就足以让公司成功。相比之下,大马的公司需要在更加开放的市场中竞争。”

低佣金仅短期利好 长远恐影响司机收入
莫哈末阿兹里指出,作为一名司机,如果佣金降低当然会同意,因为看似更有利可图,但这只是短期利益。
“如果从长远来看,如果公司不稳定,是很难持续经营的,最终也会影响司机。”
他指出,13%至15%的佣金建议被认为能够平衡双方需求,即司机仍能获得合理收入,而公司也能够持续稳定运营。
“我认为这是比较合理,不高也不低,处于一个平衡状态,因为司机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此前媒体报道称,印尼总统普拉博沃宣布,印尼将把电召车司的佣金上限从20%降至8%。
据报道,普拉博沃已签署一项总统令,作为新佣金上限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司机的收入分成从80%提高到至少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