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络营销燃信号弹危险驾驶 警方24小时内逮15男女

2026-05-19, 早上 6:30
为网络营销燃信号弹危险驾驶  警方24小时内逮15男女

(莎阿南19日讯)一场为了给服装店搞网络营销的“玩火”街头噱头最终弄巧成拙!金马警方在网络疯传视频曝光后的24小时内雷霆出击,跨雪隆多地成功逮捕了涉案的15名男女。

据《新海峡时报》报道,金马警区主任沙扎里助理总监今日在记者会上证实,落网的15名嫌犯包括14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龄介于17岁至30岁之间。

警方是在接获热心民众提供的情报后,于昨日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之间,大举前往黑风洞、莎阿南、加影及龙溪展开连环突击行动。

“落网者包括该名24岁的服装店店主、店员以及被雇用在现场进行危险特技的个体。“

”初步调查证实,这场闹剧是为了配合该店位于雪州龙溪的分店成立‘6周年’(即视频中横幅显示的6.6)所策划的恶意营销。”

沙扎里透露,共有8名人士被指是收钱办事,他们的“出场费”介于50令吉至700令吉之间。

此外,警方也在行动中当场充公了一辆丰田Hilux皮卡车、两辆电动越野摩托车以及嫌犯在犯案时所穿戴的特定服饰。

“必须强调的是,这群人在现场骑乘的两辆越野摩托车属于纯越野机器,根据大马法律是绝对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但他们却公然开上闹区大马路。”

所有落网嫌犯的初步尿检测试均对毒品呈阴性反应(无吸毒)。警方目前正对他们展开全方位的背景调查,以核实是否留有犯罪前科。

沙扎里表示,警方援引多项法令展开调查,包括《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公众骚扰)、《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不当行为)、《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文、《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

地庭法官已批准警方将所有15名嫌犯从即日起延长扣留3天以协助深入调查。

警方重申,绝对不容忍任何为了商业网络流量而无视公共安全、挑战国家法律红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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