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3日讯)一家海产批发公司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164项涉及非法购买渔民补贴柴油及储存超额柴油的罪名,涉及超过200万公升柴油,总值达330万令吉。
Atong Fishing私人有限公司由3名董事,包括71岁的郑卓东、49岁的郑志勇及46岁的郑志豪(以上全为译名)代表出庭。
3人作为被告在法官莎兹丽娜面前,对所有控状表示不认罪。由于控状众多,法庭耗时近1小时完成读控程序。
根据控状,该公司在未持有批发执照情况下,于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向云冰渔民协会(Persatuan Nelayan Kawasan Rompin),购买受管制柴油。
涉案柴油交易金额介于9900令吉至超过10万令吉之间,共涉及163项控状。
控方援引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第3(1)条文提控,并可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2(2)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万令吉;若属第二次或之后再犯,最高罚款可达500万令吉。
此外,该公司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于今年1月14日在甘榜丹绒格慕(Kampung Tanjung Gemuk)旧渡轮路的一个单位,储存9万6699公升柴油,超出准证允许的6万公升上限。
有关行为抵触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第12A条文,并构成第21(1)条文下罪行,同样可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2(2)条文下受罚。
除了公司本身,3名董事也各别面对4项控状,涉及超额储存柴油及无执照购买柴油。
案件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副检察司莫哈末苏比安、慕尼拉及主控官诺安里负责提控。
3名被告则由律师阿纳苏哈代表。
庭上,控方以渔民补贴柴油遭滥用属于重大公共利益课题,并受到政府严正关注为由,要求法庭设下高额保释金。
法官随后批准每名被告以4万5000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包括交出护照,以及案件审结前,每月须到内贸部彭亨分局报到。
法庭择定6月4日再度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