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证实,民众在住家收藏已缴税的烈酒无需执照。
根据火箭报报道,林慧英强调,若消费者从合法持牌商店购买已缴税烈酒,并只是在住家持有或收藏,作为私人消遣用途,而非用于销售,是无须申请任何执照。
“我已与财政部秘书长、税务司及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总监证实这项政策。”
林慧英指出,根据我国1976年国产税法令,任何烈酒的零售或批发则必须持有销售执照,同时已缴税的烈酒也不可存放在执照规定场所以外的地点。
“相关销售与储存场所,也须符合地方政府所发出的执照要求。”
据媒体早前报道,关税局助理总监卡马拉哈山日前提醒,虽然个人在家中收藏烈酒及葡萄酒等并不违法,但如果数量超出个人合理用途,当局有权怀疑当事人是否涉及非法贩售活动,并可依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采取行动。
“若无法提供购买收据或正当理由,便难以证明有关酒类的合法性。”
因此,他吁请喜欢收藏酒类的民众,应保留相关收据或凭证至少7年,以备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