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雪兰莪州政府非常乐意与中央政府及私人发展商合作,加快兴建可负担房屋单位,全面迎合第13大马计划(RMK13)的方向。
雪兰莪房屋及永续城市发展行政议员拿督柏汉阿曼向《雪兰莪媒体》表示,这项战略合作有信心能提高可负担、具策略性位置及高品质房屋单位的供应,以满足人民的需求。
“所有获委任的发展商必须遵守雪州房屋与地产局(LPHS)所设定的条件与程序。因此,雪州房屋与地产局将持续监督各工程的实施,以确保所建房屋的价格、品质及地点符合州人民的需求。”

他指出,在“我的雪兰莪房屋3.0”政策下,房屋价格规定介于11万4750令吉至25万令吉之间,一切根据单位类型和面积而定。
“只有在迫切需要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重新检讨此政策,同时会考量人民的利益及项目的可持续性。”
他指出,为了帮助人民拥有自己的安乐窝,雪州政府也推出雪州精明租屋计划(Skim Smart Sewa Selangor)机制,即允许租户租赁‘我的雪兰莪房屋’单位,租约介于2年至5年。
“租期结束后,租户可获得已缴付租金的30%作为购屋的头期款。”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早前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第13大马计划时表示, 联邦政府、州政府和私人发展商将于2026年至2035年间,共同建造100万间可负担房屋,让更多人民能够居住在舒适合安全的住宅中,并透过多项项目实现此目标。
这些项目包括:昌明住宅计划、公务员房屋计划、新建房屋援助计划、可负担房屋计划和昌明人才房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