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刑事法改革委员会(CLRC)已鉴定数个可在短期内落实,且立竿见影可造福社会的“速效改革措施”,包括废除鞭刑。
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这些属于短期便可见效的改革措施,还包括赋予法官判刑时的酌情权,以及改进延扣程序。
“此外,这包括扩大对轻微罪行实施社区服务令,作为收监的替代刑罚,还有强化交通罪行认罪线上系统(e-PG)、改善庭审前期的文件提交程序,以及增加保释程序的规定时间表,以确保裁决时限明确。”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议事厅召开部长说明会时表示,于今年3月24日成立的上述委会,旨在全面检讨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刑事程序法典(第593号法令)以及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
她说,该委会也将检讨修订刑事程序法典的相关内容,探讨包括死刑暂停执行、引入延迟起诉协议的做法,还有涉及网络犯罪和国家安全的相关罪行等议题。
她指出,该委员会已与执法与司法机构、公民社会组织、本地大学等利益相关者举行多场交流会,并在沙巴和砂拉越举办民意交流,直接收集社会各界,尤其是针对具体议题与速效改革建议的意见和反馈。
“配合昌明政府的愿景,改革第574号、第593号及第56号法令,旨在确保我国刑事司法体系,持续保持相关性并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她说,政府有信心,这项改革将建立一个更进步、公正、高效,并以人权与社会需求为核心的刑事司法体系。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