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一名失业汉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于两年前强奸前大嫂子,惟他不认罪。
这名31岁的男子被控于2023年1月22日凌晨3时30分,在蕉赖武吉加里尔镇的某公寓单位强奸一名31岁的女子。
此举违反刑事法典第376条文,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副检察官莫哈未祖不献议保释,因为该罪行不可保释。
“然而,如果法庭酌情批准保释,控方将提议3万令吉保释金,附加条件是,被告必须每月到最近的警局报到一次,并且在案件了结前,不得骚扰受害者。”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并告知法庭,今天也没担保人在场。
法官西蒂沙琦拉择定8月26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