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三项砂拉越369所郊区学校耗费12亿5000万令吉的太阳能供电舞弊案,罪名成立。
法官美哈末再尼裁定,检方成功证明此案已排除合理怀疑。
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于去年2月18日宣判表面证据成立,并进入自辩阶段。辩方一共传召2名证人。
除了是以辩方第一证人答辩的罗丝玛,另一人证则是马来西亚第一夫人(FLOM)前主任拿督斯里西蒂阿兹莎供证,辩方则于2月23日完成自辩。
她今早也基于案件判决泄露,于8月26日泄露被大众和电子媒体公开一事,申请法官退审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