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勿刹28日讯)玻璃市陆路交通局从4月1日起至今日,通过取缔外籍司机行动,充公了7辆由持联合国难民卡人士驾驶的交通。
玻璃市陆路交通局长花蒂玛指出,当局对上述无牌驾驶人士开出罚单,共有6名缅甸人及一名巴勒斯坦人,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 及64条文,充公了3辆摩托车、3辆汽车及一辆罗里。”
花蒂玛今日在巴东勿刹交通圈展开联合取缔外籍司机行动后,向记者这么说。
她说,没有驾照者可被罚不少过300令吉及不超过3000令吉或坐牢至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陆路交通局也发出警告罚单给这些把交通借给无驾照外籍人士使用的本地车主。”
询及今日行动,花蒂玛说,有33辆外籍人士的交通被开罚单,涉及各种错误,如保险及注册号码。
她说,当局在此提醒本地车主,不要把向没有合法执照的外国人提供出租交通服务,以免被严厉对付。
“他们在无准证下进行出租服务,一旦罪成,可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条文下,被50万令吉。”








